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道路运输行业货运企业及车辆超限超载安全源头监管,全省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积极行动,层层签订货运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泸州市运管局与全市各货运企业签订《一律不得违法超限超载安全责任书》和《一律不得违法超限超载承诺书》,签订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区县同步进行,同时对全市货运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广元市运管处按照“谁许可、谁签订”的原则落实货源单位主体责任,市、县(区)运管部门与运输企业、车主,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截至目前,该市运管部门与79家货运企业、740户个体运输业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1800份,与107家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224份。甘孜州运管处深入基层,督促货运企业在2013年12月底前完成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在2014年1月底前完成个体运输业户、个体运输业户与所聘驾驶员完成签工作。广安市运管处制定下发了《广安市道路运输货运企业一律不得违法超限超载安全责任书》、《广安市道路运输货运企业一律不得违法超限超载安全生产承诺书》、《广安市道路维修企业一律不得非法维修车辆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37份。攀枝花市运管处及时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并在2013年12月底前督促全市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与驾驶员、长期合作的货源单位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泸县运管所2013年12月底前分别与全县6家危险品运输企业和159家普通货运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同时签订了《2014年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