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公路建设步伐,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公路建设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项目前期工作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我省公路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意见》提出,根据2013—2030年国家公路网规划和我省“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我省今后一个时期公路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广泛、安全可靠的公路运输网络。到2016年,省内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基本形成省内高速公路主骨架,普通国省干线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60%以上,实现全省100%的乡镇和8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20年,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6000公里以上,实现县县通高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80%以上,到2018年提前两年实现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30年,力争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00公里,实现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目标,普通国省干线通车里程达到20000公里,农村公路达到15万公里。
为达到以上目标任务,《意见》提出实行项目前期报批工作建设单位负责制和项目前期审批工作部门负责制,计划实施的公路建设项目要组建项目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可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本的编制报批工作。属于国家审批的项目,由各对口部门确定专人到国家相应部委跟踪协调衔接,直至完成审批。属于省上审批的项目,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减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
同时,《意见》还对深化建设和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具体设计。大力推进“省市共建”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和县市区政府参与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建设。充分发挥各类融资平台的作用,保障公益性公路项目、全省重点公路项目和交通扶贫公路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支持市州政府加快推进地方公路交通融资实体建设,保障地方公路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公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