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运管局货运分局了解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3年第2号)从7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新危规对危货运输企业有了新的要求。
据了解,新危规要求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制度共19项,划分的更加详细,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分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类。对从业人员资质的检查也更加全面,分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和维修员4类,均要求有从业资格证或操作证。对企业停车场地的要求也更具体:自有或租借期限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面积与车辆数相符。
从7月1日开始,呼市运管局货运分局依据新危规的各项内容对呼市市区27家危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截至24日已经检查了11家企业,到7月底检查完毕。经检查完毕后,货运分局将会对不符合新危规要求的部分企业已经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