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 陆运| 空运| 综合物流| 船务新闻| 口岸/园区| 贸易| 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时政新闻| 图文天下| 物流专题| 物流网评| 贸易专题| 财经观点| 深度观察| 贸易网评

新危规对危货运输企业有新要求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3-7-25 9:43:00 正北方网

导读:7月2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运管局货运分局了解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3年第2号)从7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新危规对危货运输企业有了新的要求。

  7月2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运管局货运分局了解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3年第2号)从7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新危规对危货运输企业有了新的要求。

  据了解,新危规要求企业具备的安全生产制度共19项,划分的更加详细,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分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类。对从业人员资质的检查也更加全面,分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和维修员4类,均要求有从业资格证或操作证。对企业停车场地的要求也更具体:自有或租借期限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面积与车辆数相符。

  从7月1日开始,呼市运管局货运分局依据新危规的各项内容对呼市市区27家危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截至24日已经检查了11家企业,到7月底检查完毕。经检查完毕后,货运分局将会对不符合新危规要求的部分企业已经责令其限期整改。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