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齐鲁石化储运厂按照中国石化自备车集中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对厂内的432辆自备车罐体标志进行了更新,为下一步企业自备车进入“国铁”运营创造了有利条件。
按照国家铁路部门有关规定,企业自备车罐体产权单位名称必须与铁路备案单位名称相符,否则不予办理出厂交接。自3月1日起,该厂按照集团公司新近出台的自备车集中管理有关规定,优化施工作业方案,积极做好厂内自备车罐体标志更新工作,并利用生产信息系统做好车辆信息识别,及时关注在外车辆使用动态,集中做好车体标志更新和优化使用。截至目前,该厂432辆自备车罐体标志已全部完成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