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今后遇到超限超载达到20%(含)以上的情况,交通运输部门将把车辆基本情况、驾驶员信息、货物装载地等信息及时抄告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为了进一步完善治超工作长效联动机制,建立治超信息共享平台,强化车辆超限超载追踪监管,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监察厅、工信厅、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省政府纠风办等八个单位联合下发了《河南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对于超限超载达到20%(含)以上,使用无牌、套牌、假冒军警、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等情况,要将其车辆基本情况、驾驶员信息、货物装载地等信息及时抄告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对于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得享受国家“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从严控制超限运输证件的申请,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可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
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工作将被纳入相关单位治超工作考核体系,以保障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