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批准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注册资金为1.04万亿元人民币,属於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
国务院同意,将原铁道部的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一并划入中国铁路总公司,包括广铁及青藏铁路在内的18个铁路局、3个专业运输公司等。
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铁路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铁路建设债券继续纳为政府支持债券。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3-3-15 11:30:00 阿思达克财经新闻
国务院已批准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注册资金为1.04万亿元人民币,属於由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依法对公司进行行业监管。
国务院同意,将原铁道部的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一并划入中国铁路总公司,包括广铁及青藏铁路在内的18个铁路局、3个专业运输公司等。
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铁路实行的原有优惠政策继续执行,铁路建设债券继续纳为政府支持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