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改革要走法治化路径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3-2-8 8:43:00 法制日报

导读:乔新生认为,对普遍服务实行财政补贴,不是铁路改革的灵丹妙药,相反,这样的改革有可能会积累更多的矛盾,产生不必要的财政负担。换句话说,几乎每个行业的企业都面临着提供普遍服务的问题。

  乔新生认为,对普遍服务实行财政补贴,不是铁路改革的灵丹妙药,相反,这样的改革有可能会积累更多的矛盾,产生不必要的财政负担。换句话说,几乎每个行业的企业都面临着提供普遍服务的问题,如果每个行业都剥离出自己的普遍服务,向国家财政申请补贴,那么,国家财政将不堪重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线铁路职工的工作强度之大超乎人们的想象,而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每一年春运期间乘客的抱怨之声都不绝于耳。事实在昭示人们,铁路改革需要适时推进。

  “在中国铁路系统改革中,铁道部始终承受着自己不应该承受的改革阵痛。无论是减员增效,还是春运期间的加班加点,铁路职工为中国铁路运输系统改革作出了最大的贡献,许多铁路职工在除夕之夜仍奔波在第一线,很难与家人团圆。他们不应该成为公众指责的对象,他们更不应该成为改革的牺牲品。所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改革措施,保护铁路职工的利益,让他们免受责难,减少他们春运期间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

  近年来,铁路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去年年底曾有媒体报道称,财政部正牵头研究落实铁路普遍服务(公益服务)机制,拟对铁路普遍性服务进行补贴。

  据了解,铁路普遍服务是指包括无法通过商业化运营来补偿成本,但又出于某些宏观因素考虑而必须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军事物资、扶贫救灾、军人残疾人和在校学生等大量非盈利性的公益运输服务。另外,偏远地区、山区的铁路建设成本高、运营成本大、收益低,在这些地区提供的服务收益能力没有保证。

  乔新生认为,对普遍服务实行财政补贴,不是铁路改革的灵丹妙药,相反,这样的改革有可能会积累更多的矛盾,产生不必要的财政负担。铁路运输部门承担普遍服务的义务,既是铁路运输部门履行我国公司法和铁路法所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同时也是所有运输企业所面临的共同问题。

  换句话说,几乎每个行业的企业都面临着提供普遍服务的问题,如果每个行业都剥离出自己的普遍服务,向国家财政申请补贴,那么,国家财政将不堪重负。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由全国人大设立专门的改革委员会,对铁路系统实施全面审计,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独立的改革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的改革委员会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前提下,提出具有法律效力的铁路改革法。只有这样才能摆脱既得利益者的相互掣肘,也只有这样才能让改革达到预期的目的。”乔新生说。

本文关键词:铁路,改革

【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