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成都2013年度《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正式启用,同时2012年度《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废止。成都交警请广大货运汽车车主、驾驶人严格遵守《两个通告》的相关规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交警提醒,凡未取得《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川A籍货运汽车,禁止每日7:00至22:00在三环路(含)以内和南部新区的城区道路行驶。外地籍货运汽车每日7:00至22:00禁止在绕城高速(不含)以内和绕城高速(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以东,天府二街(含)、世纪城路(含)一线以北,科华南路(含)一线以西的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