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合肥至福州铁路(安徽段)打工的民工发帖称“中铁六局组织暴打讨薪民工”。记者调查发现,此事与福建信通公司有关,该公司为获工程行贿上亿元助中铁六局中标高铁段,后来双方对如何分摊这笔费用出现分歧,导致群殴事件发生。目前,中铁六局6名人员被刑拘。
工程招投标问题,历来是铁道部备受诟病的重点对象。此次之所以引发更多的关注,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仅37公里长的高铁路段就涉嫌1亿的“中介费”,比例之高,令人称奇;二是,民企福建信通与作为国企的中铁六局联合“买标”,相较于一般性的招标贿赂,利益涉及面更为复杂。
自从近年来一系列腐败案浮出水面,铁道部在工程招投标方面也出台了一些整顿措施。2011年,铁道部下发《关于新建靖宇至松江河铁路有关问题的处理决定》、《关于上报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清理情况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工程转包和违规分包的清理工作。但此次招投标闹剧的暴露表明,这项清理工作的效果不容乐观。事实上,如果不是涉事双方因为利益分配出现矛盾“大打出手”,这次的招投标问题很可能就被掩盖掉。
在现有规定中,规范招投标程序的条件并不缺乏,如《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但在这个规定之外,“铁路项目基本为内定”,几乎是一个业内公开的秘密。关于民企与国企共同“买标”的现象这也并非第一次出现,此前就有媒体报道称,民企要想拿到铁道部项目,一般要和铁道部下属企业联合,方能“胜券在握”。
基本上可以认定,招投标问题一直存在,关键不是能否重复强调这个问题,而是怎样杜绝“视而不见”,从源头上遏制。目前,铁道部集采购、运营和监管为一身,也就是说在招标上同样享有绝对的“自主权”。这种封闭格局下,招投标信息的公开、招投标环节的公正显然难以保障。正是这种“内部操作”,导致在招投标上,国企因在账务上有严格审查无法轻易给出“中介费”,而民企则由于资质问题,必然要选择和国企合作,两者在资金和资质上可实现互补,共同“买标”也就可以理解了。
今年5月,为治理招投标环节的腐败问题,铁道部下发了《关于铁路工程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宣布将铁路工程分配到地方市场招投标。相较于原来的“三位一体”,这显然是一种进步。但应该看到,鉴于铁道部多年来地方上建立的资源优势,将招投标权移交地方,仍只是一种权力的下放,而非彻底与招投标权力实现切割。事实上,这次事件证明地方民企在“走关系”上的优势,就已经暴露了这种下放政策的效果可能极其有限。
不难看出,铁道部在工程招投标上问题不断,根本上还是由于其高度的垄断性,阻隔了外部监督的进入。最近两年,舆论对于铁道部的改革呼声日益高涨,而目前并未有实质性行动。今年4月,铁道部在内部系统会议上提出“横扫到边,竖查到底,翻箱倒柜,不留死角”的改革办法,但这仍是一种自查性措施。比如在招投标问题上,相关专家就给出了让国家相关部门及第三方独立监管工程招投标工作,以及尽快取消“中介费”的建议,从眼下来看,这仍是改革的“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