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警将核查大中型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8-1 13:26:00 万家热线

导读:8月1日起至9月30日,合肥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大中型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清源行动”,集中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8月1日起至9月30日,合肥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大中型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管理——清源行动”,集中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专项整治活动。

  “清源行动”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数据清理工作,按照客货车类型和驾驶证准驾车型进行分类,将“检验逾期”的机动车和“审验逾期”的驾驶人清单中达到报废标准的大中型客货运车辆信息,提供警务公开、业务咨询等服务,告知机动车逾期未检验或报废、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审验等信息,逐车逐人进行告知。

  “清源行动”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在路面执法过程中核查大中型客货车辆检验及驾驶证审验情况,对检验逾期的大中型客货运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95条规定予以处罚、扣留机动车;对存在逾期未检验情形的大中型客货车所有人,暂停办理除车辆检验、注销登记外的所有车辆业务。

  “清源行动”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从数据库中提取的检验逾期、达到报废期的机动车清单导入全省道路交通治安卡口联网布控系统、高速公路道口拦截系统,发现过往的检验逾期的机动车,责令车辆所有人限期检验,对达到报废期的机动车责令立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8月1日后,公安交警部门将对于检验逾期超过5年的车辆、以执法告知的形式无法通知到所有人的车辆,以注销流程逐台予以暂时锁定。

  对于执法告知已送达车辆所有人但所有人无法提供机动车报废证明的,由所有人出具“承诺书”,并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对机动车以“灭失”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于持A1、A2、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下一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在2013年、并且没有交通违法记分的驾驶人,各地车管部门将在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予以直接办理审验程序,并签注信息,留存备查。

本文关键词:货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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