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洲议会通过将污染者支付原则增补到流通税的法规中,使得欧洲物流业将支付更多的道路通行费,成本也随之上升。
污染者支付原则引入后,流通税的修订赋予了欧洲成员国除了有权对高速公路收取费用外,也可针对空气和噪音的污染成本,对货物承运人收取费用。这样每辆卡车每千米需多支付3-4欧分的公路运输费用。
欧洲所有高速公路均执行该项法规,适用于所有载重在3.5吨以上的车辆,扩展了流通税范畴。以前该法规只针对12吨以上的卡车。12吨以上车辆费用的减免需由政府向欧洲委员会进行解释。
新的流通税法规在投票中获得了505票支持,141票反对,17票弃权,但其仍需欧洲成员国在本国正式通过。随后议会、委员会和部长理事会达成一个折中方案,该法规在各国的通过只需在未来几周履行程序。届时成员国需在近2两年内将欧洲的法规引入到本国法律中。
未来,针对卡车征收的费用将通过电子系统收取,预计2012年可在全欧洲实施,货物承运人可获取收据,清晰注明额外收取的所有费用,这样就可以将成本反映给客户。
在欧洲,为了鼓励无污染卡车的使用,到2014年1月1日,按照欧洲四号标准污染最少的引擎卡车可免收空气污染费;到2018年1月1日,按照欧洲五号标准污染最少的卡车可减免空气污染费。
此外,为更有效地管理交通,各国可以在交通阻塞时段对卡车收取不同的高速公路通行费,费用最多可差175%。在5个交通高峰时段可收取最高通行费,在其他时段可收取低额通行费。
欧洲议会表示,从额外收费中得来的收入可用于改进交通体系,降低污染。成员国须严格将其总收入的15%投资于泛欧道路网络。剩余资金可用于降低对环境的损害,开发可持续发展的运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