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兰县运管所在依法执行稽查任务时,查获一起伪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擅自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违法事件。
6月6日上午10时许,贺兰运管所稽查人员在109国道贺兰桃林路段依法执行稽查任务时,注意到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大货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稽查人员遂连续发出停车信号,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检查。
经查,这辆车号为宁A39767的大货车属于银川蓝天原油品有限公司,驾驶员林某和押运员赵某向稽查人员出示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但是经稽查人员仔细辨认,怀疑其资格证属伪造证件。由于该证核发机关为固原市运管处,稽查人员立即与固原运管处取得联系,结果查无此证,证实这两本资格证均属伪造。
在事实面前,驾驶员林某最终承认使用假证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事实。6月7日,贺兰县运管所依法对驾驶员林某处以2000元的罚款,并没收其伪造的从业人员资格证和押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