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九时许,因驾驶员曹师傅不能说明车内所装危险品货物的名称、数量,也不能提供权威部门对所装货物的检测报告,江苏洪泽交通稽查依法对牌号为苏BE66XX、苏BE1XX挂的危险品运输车实施证据登记保存,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悉,当天早晨7时许,在宁连一级公路三河大桥收费站处,执行运输市场检查任务的该县运政稽查大队三中队截获一辆牌号为苏BE66XX、苏 BE1XX挂的危险品载重汽车。经现场调查取证,该车凌晨从江苏盱眙工业园区XX科技有限公司装满货物到连云港灌云县,驾驶员、押运员都不能说出车内所装货物名称、数量等基本信息,也不能提供权威部门对车内危险品货的物检测报告,据驾驶员、押运员讲:托运人未告知其托运货物的具体名称,数量多少到收货地点称重。针对这一道路运输重大安全隐患,稽查人员立即启动世博会期间道路运输应急预案,依法对该车实施证据登记保存,进一步调查、检测后,再依法处理。
据了解,这是该县自5月1日开展的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查获的第三件危险品运输过程中的重大违法案件。截止发稿时,专项行动中已检查各类车辆3952辆次,现场消除安全隐患52辆次,对173余件重大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有力地保证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链接: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由交通部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