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局于5月17日开始对首府道路货运企业及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及换证,预期于8月31日前完成该项工作。
据了解,呼和浩特市运管局货运管理分局将承担对呼和浩特市的货运企业和车辆的年审换证工作。审验范围包括:道路普货运输(含厢式货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货运站场经营、货运相关业务经营企业及车辆,对于企业经营许可证已经到期及道路运输证已经到期的营运车辆(已经盖满审验章),本次年审时将换发新证。
车户及企业进行年审换证时,需携带经营许可证正副本、道路运输证、行车证、车辆登记证、车辆技术管理卡、罐式危货车辆罐体检验报告、统一格式的车辆照片(道路运输证制证专用)。据介绍,本次审验将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审验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承运人责任险、GPS安装情况、车辆技术管理卡、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相关技术数据同车辆实际是否相符、罐车出具有效的压力容器检测报告、车辆的标志(包括标志灯、标志牌、安全反光带、安全告示等)、必须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从业资格证等。运输煤气罐的车辆需按照交通部的要求安置栅格固定装置,否则将不予审验。对于普货车辆,将重点审验车辆违章、车辆技术管理卡及道路运输证和车辆登记证同实际车辆指标是否相等。重型灾祸汽车及牵引车应当安装GPS装置。对于从事货运站场、货运相关运输经营的企业,将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严格审核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经营场地、安全生产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