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3日,厦门机场安检在T3候机楼国际出发E值机岛MF887一名外籍旅客的托运行李中查获子弹一枚,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当天上午07:40分左右,小邢在执行开机任务时,正聚精会神的识别着每一图,突如其来的一幅图立即吸引了小邢的注意力。开机员小邢在显示器上发现行李图像中存在异样,该旅客托运行李内有一个金属颗粒状(疑似子弹特征)的图像引起开机员的注意,开机员立即判除开检,并通知开包检查员小李同志,开包检查员小李同志根据开机员判读的开检区域实施检查,经过排查后发现行李内有壹枚完好的子弹。同时,按预案处理,控制该行李和携带者并将行李重新过X光机进行加强检查,检查未发现有其他违禁品。查明情况后报告当日值班领导,后移交机场公安处理。
厦门机场安检提醒广大旅客,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规定,各种枪支、弹药、军警械具及其工艺品、仿制品和其零部件都属违禁品,不可以随身携带或托运登机。因执行公务需要带此类物品的必须携带公安部出示的证明和持枪证,并提前做好申报,才可在安检时顺利通过。出行时切莫携带以上违禁物品,以免耽误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