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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以5千万美元了结美国航空货运反垄断案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6-2-16 14:59:00 民航资源网

导读:国航方面表示,公司及国货航并未在和解协议中确认公司或国货航任何过失或责任,和解协议亦不存在任何一方承认任何过失或责任的情形。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消息,近日国航董事会发布《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及子公司与美国航空货运反垄断案原告方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该公告称,2016年2月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公司及国货航就本诉讼与原告签订和解协议,同意为解决本诉讼支付五千万美元,该协议尚待法院批准后生效。

  2007年2月26日,美国联邦法院纽约东部地区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向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下属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截至公告日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以下简称“国货航”)发出航空货运服务反垄断民事案件传票。若干全球货运代理人、货主等作为原告起诉公司、国货航及其他航空公司通过一致地过度征收附加费,阻止航空货运服务价格打折,以及在收益和消费者分配方面达成一致共识,从而达到制定、提高、维持或者稳定航空货运服务价格的目的,违反美国反垄断法的规定(以下简称“本诉讼”)。

  国航方面表示,公司及国货航并未在和解协议中确认公司或国货航任何过失或责任,和解协议亦不存在任何一方承认任何过失或责任的情形。公司已在2015年账目中做出拨备,不会对公司未来公布的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国货航将继续按一贯原则,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以严格遵守所有适用于公司及国货航的法律及法规。

  此外,前述集体诉讼成员有权选择退出本和解,如其退出和解,则与该等原告另行达成的和解或由美国法院作出的裁决均可能使解决本诉讼的费用增加,该等费用公司亦已在2015年账目中做出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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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国航,美国,航空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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