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民航局党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推进京津冀民航协同发展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16-2019年,要完善首都机场国际航线网络,疏解非国际航空枢纽功能,构建便捷顺畅的中转流程;要推动交通融合,增强互联互通,推动区域高铁网络建设,推动高铁站航站楼建设,推动完善空陆联运政策,推动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会议指出,综合交通建设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要围绕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推进以机场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枢纽之间的互联互通,促进京津冀民航协同发展。《意见》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有利于全面提升京津冀区域航空保障能力与运输服务水平,实现民航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
会议明确,推进京津冀民航协同发展要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疏堵结合、错位发展;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的基本原则,以建设世界级机场群为目标,打造国际一流的航空枢纽,服务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
围绕此目标,《意见》共提出23项具体改革任务。其中,2016-2019年为调整结构阶段,要完善枢纽功能,提高竞争能力,主要任务是完善首都机场国际航线网络,疏解非国际航空枢纽功能,构建便捷顺畅的中转流程,提升区域机场保障能力,提高机场地面滑行效率;要协同空地资源,提升运行品质,主要任务是完善区域空域规划,推动北京终端扩容,加快重点航路建设,提高空域使用效率;要推动交通融合,增强互联互通,主要任务是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区域高铁网络建设,推动高铁站航站楼建设,推动完善空陆联运政策,推动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要创新监管模式,优化政策环境,主要任务是加大行业政策支持引导,着力改善通关政策环境,正确各级政府政策支持,加强和改善政府监管。
2020年-2030年为全面升级阶段,要进一步完善机场网络、航线网络,基本实现空域一体化,实现综合交通互联互通,形成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
会议强调,要争取将《意见》纳入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总体框架内,围绕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分工责任,科学宣传引导,先行先试,务求实效,努力做到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先行,民航率先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