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海南省基地航空公司在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国内外旅客来琼、开拓新航线、加大航班密度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构建海南省便捷的空中交通枢纽,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海南省基地航空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透露,将根据综合评价指数高低分档给予海南省基地航空公司适当奖励。
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各基地航空公司(含机场,下同),主要包括海南航空公司、首都航空三亚分公司、南航海南分公司、海口美兰机场和三亚凤凰机场等现有基地航空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基地航空公司。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海南省基地航空公司在海南运输旅客数量、航班起飞架次、航线数量以及缴纳社保人数等。
本办法自2015年起执行(2014年为被考核年度),执行时间暂定3年。
记者 梁振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