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3日,锡林浩特机场安检员在执行锡林浩特至北京南苑机场KN2966航班货检任务时,查货仿真枪两把。
晚上19:25左右,锡林浩特安检员在检查一件由锡林浩特市至山西省太原市的货物中,发现有枪支形状的物体,与申报品名不相符合,立即联系到航空货运代理人员要求开包检查,经检查确认为仿真枪两把。最后已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锡林浩特机场提醒各位托运人:根据《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规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夹带或者谎报品名运输枪支(包括仿真枪)及其零部件等违禁物品,切勿抱侥幸心理,不顾安全,遭受不必要损失。
作者 赵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