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学校组织的赴欧法律考察团,却在登机口遭疑骗签而被拒登机。律师王先生为此将德国汉莎航空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索赔2.8万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一审认定汉莎航空出于遵行法律的目的、基于法国大使馆的建议拒载乘客并无过错,判决驳回了王先生的起诉。
王先生称,2013年6月,他报名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赴欧法律考察团。同年10月7日,法国驻华大使馆向王先生签发了申根签证。
10月26日早上,王先生随考察团成员一起在首都国际机场三号航站楼汉莎航空值机柜台办理了当天北京飞法兰克福、法兰克福飞维也纳的汉莎航空联程航班登机牌及行李托运手续。但登机开始时,汉莎航空工作人员将全团成员的护照和登机牌统一收缴,以签证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边检人员以航空公司拒载为由办理了出境注销手续。
“当天下午,双方交涉至5点多,汉莎航空始终称在与法国大使馆核实签证情况未果。”王先生说。直到10月28日上午,王先生等人被迫决定放弃奥地利的行程,在支付改签手续费后,改签了当天北京飞法兰克福、法兰克福飞慕尼黑的汉莎航空联程航班。
王先生认为,由于汉莎航空单方责任,导致其未能成行奥地利的行程,汉莎航空无端猜疑并拒载,贬损了人格,故要求汉莎航空赔礼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
汉莎航空辩称,王先生以赴法参加会议为由向法国大使馆申请的是商务签证,但在临登机时,公司接到法国大使馆通知,称王先生可能存在骗签行为。公司拒绝王先生登机是基于法国大使馆的决定。
法院认为,因王先生签证问题,法国驻华大使馆基于欧盟法律建议汉莎航空拒绝王先生登机,故汉莎航空的拒载行为系基于法国驻华大使馆的建议,其目的是遵行而非违反相关法律。但难以认定汉莎航空在履行航空运输合同中存在过错,故驳回王先生起诉。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