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监管局近期监察工作安排,根据飞标司今年新下发的“CCAR-91部运行合格审定程序”,12月9日至11日,吉林监管局由飞标、适航、航务三个专业监察员组成审查小组,对吉林省翼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进行了运行合格审定验证检查。
按照运行合格审定工作程序,前期对翼龙通航提交的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就文审发现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在各专业监察员指导下,经反复修改,公司提交文件已满足规章要求,运行合格审定工作进入验证检查阶段。
此次验证检查主要包括航空器状态符合性检查、申请人内部运行验证检查和本场验证飞行检查,重点是检查公司管理人员是否按手册要求指导员工履行各自职责和遵守手册规定的程序、管理的有效性、航空器的适航状态。检查中,监察员通过分专业验证考试、管理人员谈话、现场观察、验证飞行等评估形式考察了运行合格证申请人的各类运行活动。
从验证检查情况看,翼龙通航公司各专业人员对本专业知识掌握较好,飞行人员飞行技术熟练,但部分系统职能还需改进,人员培训、适航指令评估和控制、航空器投入运行前检查材料准备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针对发现问题已下发通知单,限期改正。待整改完成后,监察员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评估,确保翼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各系统满足CCAR-91部规章要求。
通讯员 闫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