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 陆运| 空运| 综合物流| 船务新闻| 口岸/园区| 贸易| 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时政新闻| 图文天下| 物流专题| 物流网评| 贸易专题| 财经观点| 深度观察| 贸易网评

申通大连违规夹带危险品 被处以警告并罚款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3-6-6 11:03:00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

导读:5月25日,中国民用航空大连安全监督管理局针对大连申通快递夹带危险品的违规行为,对大连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二万五仟元整。同时,大连机场和南航大连分公司共同对大连申通快递公司停货一周。

  5月25日,中国民用航空大连安全监督管理局(简称“大连监管局”)针对大连申通快递夹带危险品的违规行为,对大连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二万五仟元整。同时,大连机场和南航大连分公司共同对大连申通快递公司停货一周。

  5月8日15点,申通快递大连公司在大连机场货运公司发运一票货物,在大连机场安检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中有三件货物是液态物品,并且与申报的品名不相符,通过开箱检查,确认该产品是具有毒性和腐蚀性的危险品,如果吸入体内、接触皮肤、吞食等会中毒、导致灼伤以及身体的其他伤害。大连监管局依据民航规章276部《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276.303条(b)款“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品或者将危险品匿报、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由局方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和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大连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处以以上处罚。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