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机场集团公司关于《做好乌鲁木齐机场旅客服务质量评价的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5月13日、14日货运部依据《民用机场旅客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指标》针对涉及本部门的“行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中“行李提交时间”项目内容,对进港航班行李保障进行了跟踪检查。
货运部制定了行李保障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单,按时间顺序,从航班舱门开启到行李卸机直至行李上传完毕进行全程跟踪,并对行李的卸机质量进行监督,防止野蛮装卸。两天共检查航班20架次,其中宽体客机1架次,窄体客机19架次(远机位2架次,廊桥机位18架次)。
通过检查确定,行李提交时间均在规定的“第一件行李交付时间不超过舱门开启时间20分钟”、“最后一件行李的提交时间不超过舱门开启时间1小时”范围之内,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