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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委员会就碳排放交易提出缓和意见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3-12-10 15:40:00 ATW中国新闻周刊

导读:欧洲议会(EP)交通与旅游委员会(TRAN)提出旨在使欧盟立场有所松动的修订意见,从而逐渐远离该委员会颇具争议的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EUETS)的方案。

  欧洲议会(EP)交通与旅游委员会(TRAN)提出旨在使欧盟立场有所松动的修订意见,从而逐渐远离该委员会颇具争议的将国际航空业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EUETS)的方案。

  交通与旅游委员会将于12月16日讨论的修订意见包括提议将2014年3月到期的所谓“暂停”方案延长至2017年。

  “暂停”方案是2012年11月开始实行的折中举措,目的是使国际民航组织(ICAO)有时间最终确定供今年秋天国际民航组织大会讨论的全球性方案。原计划执行时间为12个月的“暂停”方案暂时把将所有跨大洲航班纳入EUETS的相关方案搁置起来,它将ETS的施行范围限制为欧洲内部航班。

  关于全球性解决方案的协议是在国际民航组织大会上达成的,但是制定全球市场监督机制(MBM)方案的目标时间设在了2016年国际民航组织大会前,执行时间设在2020年。在此期间,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宣布将继续执行自己的地区性MBM,即ETS,但是它做出让步,仅将非欧盟航班在欧盟空域内的航段纳入征税范围,而不是按整个航程计算。“暂停”方案将于2014年3月到期,届时新提出的方案将开始生效。

  不过,新方案草案仍引发了众多争议,并且不断遭到各个国家以及全球各地航空公司的反对。

  在本周早些时候公布的草案意见中,交通与旅游委员会提出对委员会规定草案进行修订,将“‘暂停’条款暂时延长”至2017年,而不是2014年,“从而为2016年的国际民航组织大会做好准备,使其能够在可能最好的条件下召开”。

  草案意见称:“草案将延长‘暂停’方案的时间并在国际民航组织谈判期间将来往第三方国家的航班排除在碳交易排放计划之外。这将避免使航空公司面临已经准备实施原来的2012年时间表,随后又自2014年起以另一套新体系执行‘暂停’方案的局面。”

  草案提出,如果国际民航组织谈判未果,那么自2017年起,国际航班欧盟空域内航段将被纳入ETS征税范围内。不过,如果谈判取得成功,往返第三方国家的航班免予缴税的时间将持续到2020年全球协议开始执行时。

  草案意见中提出的修订办法将于本月晚些时候进行讨论,最终方案将有助于牵头委员会,即环境委员会,整理编制报告。环境委员会报告终稿将于1月末投票表决,随后将就此与欧盟委员会展开磋商。

  不过,欧洲低成本航空公司协会(European Low Fares Airline Association,简称“ELFAA”)正在敦促欧洲议会否决该委员会带有让步性质的提案(即仅将国际航班欧盟空域内航段纳入ETS征税范围内),称其太过仁慈。

  ELFAA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协会“非常担心欧盟委员会提出通过限制其捕获航空碳排放的范围降低EUETS的效力。

  该协会称,欧盟委员会的提案会将“远程航班大部分碳排放排除在外,尽管这些航班要占欧盟航空碳排放的80%。”协会表示,这属于“差别对待”,“违反了欧洲自己的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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