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因福建泉州机场流量控制,厦门航空公司执飞的一趟航班,被迫延误了三个多小时,部分旅客在机场索要延误赔偿费,拒绝登机。出乎意料的是,厦航的飞机,没理会这些人,直接飞走了,而索赔的事情最终没有结果。
飞机晚点,乘客向航空公司索赔,这样的事情最近屡有发生,之前甚至有乘客冲上了跑道阻止飞机起飞。对于这53名乘客拒绝登机并要求索赔,以及航空公司的不予最后甩客飞走的做法,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航空运输服务研究所所长邹建军认为,这个事情要一分为二的看。
邹建军说,在发生延误的时候,航空公司已经做了他应该做的——给予了休息安排,并且给了餐食。当延误达到三个多小时,还在劝导旅客登机,最后因为旅客不合理的诉求,导致航空公司无法接受。
事实上,此时航班上客舱里有部分旅客,航空公司不可能采取迁就提出无理需求的旅客,所以他只能按照正常的情况去办,最后飞走了。
本次事件的核心点在于,是否该赔偿和赔偿多少钱的问题。邹建军说,旅客因为飞机晚点向航空公司索赔,一直没有官方支持性的文件。2004年,我国出台了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在这个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提出,航班延误有多种原因,其中除了航空公司的原因之外,其他的原因都不在这个经济补偿之列。
这就意味着,客观因素造成的延误得不到支持,如果是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延误,我们可以去提出经济补偿的诉求,而这种经济补偿的诉求没有额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