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区研究建设公务机机场,增加南沙客运港到港澳的班轮;将加快重点江海堤防达标加固建设,规划防洪纳潮标准为200年一遇;研究推动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地区通行一年有效多次签注。国家发改委发布《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南沙将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提出构建区域交通枢纽,其中在增强综合运输体系聚合效应方面,《规划》提出将研究建设公务机机场。
城市基础设施:
防洪纳潮标准200年一遇
南沙作为滨海新区,将加快重点江海堤防达标加固建设,规划防洪纳潮标准为200年一遇,部分以农业为主地区为50年一遇;抗震设防烈度为 7 度;消防站按照确保接到报警5分钟内到达责任区边缘布局;按照国家I 类重点人防城市的要求建设人防工程体系。
强化开放门户功能:
规划建设新领事馆区
南沙还将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吸引国际组织、知名机构进驻。规划建设广州新领事馆区。在国家主管部门的总体统筹和规划下,积极主办或承办大型国际性会议以及商业旅游、展览、论坛、体育赛事和大型文化活动等对外交流事项,携手港澳共建多功能、高层次的国际交流平台,建设我国南方重要的对外开放窗口。
保障措施:
给予高层次人才居留便利
规划还提出了保障措施,加大支持力度,赋予与南沙新区发展定位相适应的政策措施,形成南沙新区的体制机制优势和政策优势,推动粤港澳三地全面对接、融合发展。
南沙新区规划提出了与港澳往来便利化政策。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提供便利,积极研究推动为南沙新区居民及在区内投资、就业的内地居民办理往来港澳地区通行一年有效多次签注。
南沙新区将获得政策支持。财税方面,根据南沙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南沙新区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对外籍高层次人才给予居留便利,制定放宽免税居留期限、往来便利化等优惠政策。打造世界邮轮旅游航线著名节点,便利邮轮及其载运人员出入境。在南沙新区放宽进口游艇相关政策,试点游艇保险制度,便利粤港澳游艇出入境。
土地政策:
首期新增建设用地≤60km2
据悉,南沙新区首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平方公里以内,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建设,确需增加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国家在编制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根据南沙新区建设实际,给予适当倾斜。
海洋管理:
探索建立海域使用二级市场
按照规划,南沙新区将严格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制度,探索建立海域使用二级市场。
南沙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不破坏海岸带、海域和海洋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围填海计划,统筹海岛保护、开发与建设;对重大项目用海的围填海计划指标给予倾斜。
国家允许南沙新区对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区域按照相关政策依法申请使用海域,优化申报程序,探索用海管理与用地、供地管理衔接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