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航空公司在欧碳排官司预审失利(附图)

www.jctrans.com 2011-10-8 11:01:00 大公报

导读:据外电报道,美国的航空公司诉讼欧盟强制非欧盟国家航空公司购买碳排放许可证一案,至今虽未有最终裁决,但欧盟法庭的法律顾问周四在卢森堡与预审裁决一并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欧盟的做法符合国际法。意味是次官司,欧盟可能胜诉。

  图:美国的航空公司诉讼欧盟强制非欧盟国家航空公司购买碳排放许可证一案,预料明年初作出最终裁决

  据外电报道,美国的航空公司诉讼欧盟强制非欧盟国家航空公司购买碳排放许可证一案,至今虽未有最终裁决,但欧盟法庭的法律顾问周四在卢森堡与预审裁决一并提交的法律意见书中指出,欧盟的做法符合国际法。意味是次官司,欧盟可能胜诉。

  欧盟法庭检察总长Juliane Kokott在法律意见书中写道,欧盟要求欧盟内外的航空公司自明年1月1日起,为碳排放付费的做法符合国际法。美国的航空公司以制度违反国际气候变化及航空协议作理据提出申诉,因此该意见书显然对他们造成打击。据外国传媒看法,即使法律意见书并不具约束力,但欧洲法庭在80%案件中都会采用,预料明年初作出最终裁决时将依据意见书进行判决。

  该判决一旦成为案例,将影响到亚洲众多的航空企业如中国及印度的航空公司。两国的航空公司今年曾表示,将在本年内提出同类官司。

  美批评意见书并施压

  美国批评该意见书,并表示将与“其它数个国家”对欧盟施压,促使欧盟排除非欧盟航空公司于碳排放交易制度外,和同意联合国航空组织提供的解决方案。美国负责运输事务的副助理国务卿Krishna Urs表示,美国坚决反对,将非欧盟国家的航空公司纳入欧盟碳排放交易制度的管制范围内。

  美洲、亚洲航空业一直力争获排除在欧盟碳排放交易制度外。该制度原本只对其他行业如炼油厂、发电站及钢铁厂的二氧化碳排放征费,作为欧洲对抗气候变化的活动之一。欧盟将航空业纳入制度内,据指是希望占每年温室气体排放量3%的航空业减少碳足印。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总干事汤彦麟表示,协会对欧盟法庭检察总长的意见感到失望,这只是碳排放交易制度芸芸复杂的发展计划中一部分,并认为就该制度的争论仍未完结。他补充,协会支持对经济有正面影响的航空碳排放管制措施,但必需是由国际民航组织(ICAO)带领的国际制度。他认为许多国家政府担忧主权受到侵犯是合理的,并警告已有20个国家在ICAO签署宣言,誓要挑战计划的治外法权。他表示,例如印度,就明确明示若欧洲继续如此,将会进行报复。

  数十航空公司将诉讼

  上月,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就曾警告,预备在年底提出的诉讼将牵涉数十家航空公司。在6月巴黎航空展上,中国就曾因欧洲碳排放征税计划,阻止香港的航空公司购入总值数十亿欧元的欧洲空巴。中国曾表示,忧虑在该制度下,国内航运业每年将需为来往欧洲的航班付出额外8亿元人民币(约1.25亿美元),而到2020年更将会是该数目的四倍。

  伦敦Clifford Chance律师行合伙人Peter Zaman就认为,初步意见书虽然对欧盟有利,但要说航空公司败诉就言之尚早。

本文关键词:航空公司,碳排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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