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土安全部运输保安局准备在2010年8月3日前设立系统,以检查所有由客机运送的货物。运输保安局有此举措,其实是要履行《911委员会2007年法案实施建议》所载的法律规定。法令规定,该局须于2009年2月3日前,达到检查50%空运货物的目标。据报这个目标已经达到。该局在2010年5月宣称,已经达到检查至少75%空运货物的水平。其余25%是最棘手的货物类别,涉及以货盘或货柜运送的多件商品,按法令要求须逐件检查。
运输保安局曾于2009年9月16日颁布临时最终规定,把百分百检查空运货物规定编入法典。该项规定只适用于在美国装载的货物,假如美国飞机营运商或外国空运商在美国境外载货后运送到美国境内,并不受规定约束;美国或外国的全货物运送作业,也不受规定约束。运输保安局根据该项规定设立“认可货物检查计划”,对美国境内一些货物检查设施发出认证,这些设施自愿先行检查货物,然后才交付飞机营运商以客机运送。参与“认可货物检查计划”的人员须通过运输保安局的保安风险评估,费用自付;所有“认可货物检查计划”亦必须经过该局认可核实机构审批,才能获发认证。
有意参与“认可货物检查计划”的认可间接空运商、生产商、付运商、仓库、配送中心、第三方物流供货商等,须提交申请表及证明文件,证明具备妥善的设施保安计划及充足的培训,可以获取运输保安局的认证。该局会到该所设施视察,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违反计划或局方规定可招致民事处分,罚款最高为27,500美元(空运商)或11,000美元(机场、间接空运商、认可货物检查设施及个人)。
运输安全局并与外国政府合作,期望能扩大现行空运货物保安措施和工作的成效,以及说服其他国家设立同类制度。不过,美国政府责任署去年指出,与外国政府达成协议并不容易,因为某些国家对空运货物安全风险的看法和美国并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