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货航正式发布《货物国际运输总条件》(以下称:运输总条件)。
航空公司的运输总条件是航空运输契约的核心内容,航空公司根据国际有关公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运输总条件中,明确规定在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过程中,作为运输合同的双方,航空公司和货主各自应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同时依据法律法规明确合同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运输总条件是货主在参与航空货物运输活动中合理行使权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文件。
国货航《货物运输总条件》于2008年10月28日报中国民用航空局备案,并经公司法人代表发布生效实施声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臧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