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至17日,十堰市粮食局按照国家、省粮食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春季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普查工作。
普查期间,市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师利龙带领督查组严格按照 “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不留隐患”的原则,实地查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各地库点。督查组采取查粮情粮温、查保管卡簿资料、查库区内外环境、查消防设施设备、问询保管人员等方式,全面检查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对发现的粮食仓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督查组要求粮食收储企业立即整改,确保各地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