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影响,保障粮食供应安全,2010年哈尔滨市建立了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储备品种涵盖水稻、玉米、小麦等原粮,采取由承储的地方国有粮库按储备计划收购原粮并锁定仓位、锁定库存,储备期满后由哈尔滨市粮食局统一组织轮换的静态储备方式,哈尔滨市政府按承储量给予企业储备费用和贷款利息补贴并承担原粮轮换时产生的价差亏损。近年来,由于粮食市场交易行情持续走低,地方储备粮轮换价差亏损风险不断增大,财政补贴逐年增加。
为有效降低储备粮轮换亏损风险,2016年,哈尔滨市粮食局、哈尔滨市财政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并结合哈尔滨市实际,采取了动态储备新模式,即将地方储备粮的承储主体由国有粮库调整为粮食加工企业,利用其周转库存作为市级粮食储备库存发挥企业经营灵活的优势,由企业根据粮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自主轮换销售,不再由政府承担亏损补贴。通过采取粮食动态储备模式,既保障了地方粮食储备安全,又有效减少了原粮轮换时产生的价差亏损。经测算,每年可减少财政补贴近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