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批原产于缅甸的大米经天津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成功登陆天津口岸,运往北京、天津等地做展销。这是天津口岸首次进口缅甸大米。如今,国内消费者不仅可以品尝到泰国、乌拉圭、巴基斯坦、越南、日本、柬埔寨、印度、台湾产的大米,缅甸大米也加入到国内消费者的主食行列。
从天津口岸进口的这批大米总计1万袋、500吨,货值17万美元,该大米采用2015年新谷物,破碎率在25%以下,采用双倍抛光工艺保证品质。
根据中缅两国签署的《关于缅甸大米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从2015年1月26日起,允许符合中国相关检疫要求的缅甸大米进口,我国检验检疫机构对缅甸进口大米的要求包括:允许经碾制加工、不带稻壳及其他杂物的精米进境,除不含检疫性有害生物外,还不得携带稻壳、糠、茎秆、残叶、杂草籽及其他植物残体和土壤颗粒等杂质。
由于首次从天津口岸进口,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认真查询了相关文件,货到后严格审查了植物检疫证书、熏蒸证书、原产地证书以及其他外贸单据,仔细查验张贴标签及证书信息是否与实际货物一致,并及时取样从专业实验室进行相关检测。检验检疫合格后,天津检验检疫人员为这批大米出具了《入境检验检疫证明》,作为该批货物的上市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