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整合应当按照市场化要求,由主导企业利用市场手段对相关稀土企业、稀土资源进行整合,从而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制度体系。
据媒体报道,随着稀土出口配额和出口关税的取消,国内稀土行业整合也接近完成。按照政府的要求,今年年底前,六大稀土集团要整合全国所有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那么,行业整合对企业的实质意义有多大?有业内人士抱怨,整合“不是市场的需要”,到头来“就只是一个概念”。
对此,相关政府官员也有同样的担心,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巡视员、国家稀土办主任贾银松就曾表示,组建稀土集团既不能搞帮派,也不能搞形同虚设的壳公司,要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
众所周知,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稀土储量国和供应国,稀土储量占全球总储量的1/3,供应量占全球的90%。过去的相当一段时间,我国的稀土出口都是依靠配额控制的。但是,随着美、欧、日三方向世界贸易组织(WTO)申诉,WTO于2014年8月作出最终裁决后,我国也于2014年最后一天宣布了取消对稀土的出口配额管理。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继续按照现行的管理办法和市场布局,对中国在稀土国际市场争取话语权和议价权是相当不利的。搞不好,会重蹈铁矿石的覆辙,使中国企业的利益受到巨大损失。
也正因为如此,整合稀土资源,保护市场环境,维护企业利益,就上升到政府层面,成为政府推动企业整合的一项工作。经过反复论证、市场调研,决定组建六大稀土集团,替代目前的四处开花,到处冒烟,使稀土市场能够比较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
现在的问题是,虽然在出口方面实行配额管理,但是,在国内却一直没有能够形成比较规范、统一的管理格局,无论是开采还是冶炼,都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有一组数据可以说明。2014年稀土指令性计划供应量是10.5万吨,而国内市场需求对应量则达到15.17万吨,供应缺口约4.67万吨,实际情况却是供大于求。可见,通过其他渠道流入市场的稀土量有多大。
那么,整合以后能否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让六大集团完全主导市场、完全控制市场呢?而六大集团之间又将建立怎样的市场竞争关系,如何确保不出现恶性竞争的现象呢?如果六大集团之间也出现恶性竞争问题,特别在出口方面,互挖墙角,恶性降价,那么,也就会失去整合的意义,甚至不如将市场完全放开。
也许,业内人士的抱怨还是有一定道理的。虽然稀土整合融入了许多行政因子,是在政府的主导下推进的。但是,从整合的方式、整合的手段来看,却不应当按照行政的一套,以拉郎配的方式,而应当按照市场化要求,由主导企业利用市场手段对相关稀土企业、稀土资源进行整合,从而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制度体系。也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才能在国际竞争中拥有话语权、议价权。
事实上,在如何推进行业整合方面,我们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很多需要吸取的教训。特别是钢铁行业的整合,就是比较典型的拉郎配方式。不少地方为了自身利益,将企业强行整合到一起,从表面看,是一个整体了,实质上却是同床异梦。相反,在出了问题以后,却都绑到了一起。其中,整合以后的债务关联,成为这些企业很难转型、很难转身、甚至很难破产的一大难题。要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整合,一些已经不具备生存能力的企业,已经可以破产了,也能够破产了。正是因为整合,使得这些企业根本没有破产的条件,形成“要死一块死、要烂一块烂”的格局。
对稀土整合来说,毫无疑问不应当采用这样的整合方式,而应当更多地注入市场化元素,用市场手段、资本纽带、资产关联的方式,把有条件整合到一起的企业整合在一起,不具备整合条件的企业,则让其被市场淘汰。这就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政府的作为问题。因为,政府一项十分重要的职能,就是维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制定市场规则。
既然要整合稀土资源,那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完善市场秩序,让市场不再处于无序状态。那么,就可以先制定规则,先规划市场布局,并加强市场监管。凡是不符合市场要求,不符合市场布局的,可以通过市场监管和执法等加以规范,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自然只能通过被整合或关闭等退出市场。否则,如果乱采乱炼继续,整合就有可能适得其反,也很难让企业信服,更不符合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则。更重要的,没有相应的规则做保障,即使整合以后,六大集团之间也会产生不规范的市场行为,甚至内部管理一片混乱。
整合不是目的,目的是要规范市场秩序。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前提,对稀土行业的整合,应当把完善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制定市场规则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让整合后的企业有章可循,有规则可以依靠。政府则在市场整合和规范过程中,扮演裁判的角色,而不是集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于一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