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三氟乙酰氯,经检验鉴定合格,顺利出口美国。这是2类危险化学品在绍兴检验检疫局辖区内首次实现出口。
三氟乙酰氯是主危险性为2.3类、副危险性为8类的液化的、非易燃的、有毒和腐蚀性气体,能与水反应,对玻璃和大部分金属(包括钢)均有腐蚀性,比空气重,对皮肤、眼睛和粘膜有强烈刺激,储存和运输须使用压力容器,对包装要求非常苛刻。
因该危险化学品在绍兴地区属首次出口,又是该公司新投产的产品,绍兴检验检疫局上虞办提前介入,主动作为。检验人员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和该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化学特性,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宣贯该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要求。危化品检验鉴定工作事关生产、运输和使用安全,绍兴局上虞办相关检验人员对该危险化学品出口全程跟踪,要求企业对该包装压力容器的钢瓶材质送样到国内有资质的实验室做均匀腐蚀试验,试验结果确保该危险化学品与钢瓶材质相容,同时对钢瓶的最大冲灌量和最小壁厚作了具体要求。同时,主动帮助企业联系有生产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资质的厂家,指导企业在包装上张贴危险公示标签和危险性标记,放置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数据单,确保该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安全及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