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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铝等行业率先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活动

www.jctrans.com 2015-12-2 11:04:00 中国有色金属报

导读:为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制定了《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建立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指标,形成推动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的长效机制。

  为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制定了《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建立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及其能效指标,形成推动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的长效机制。

  根据细则,2015年决定在电解铝、乙烯、合成氨、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先行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以后逐步拓展范围,形成覆盖有色金属、钢铁、石化等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制度。

  高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申请条件为:1.上一年度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2.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3.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建立了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理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4.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5.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有关行业协会可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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