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4年起我省启动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2014年大豆目标价格水平为每吨4800元,即每市斤2.40元。日前,《黑龙江省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执行。
目标价格政策是在市场形成农产品价格基础上,释放价格信号引导市场预期,通过差价补贴保护生产者利益的一项农业支持政策。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是市场决定价格。取消大豆临时收储政策,政府不干预市场价格,大豆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生产者按市场价格出售大豆。二是对大豆实行目标价格补贴。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对大豆生产者给予补贴;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不发放补贴。三是完善补贴方式。中央财政对我省拨付目标价格补贴时与我省大豆总产挂钩,我省对生产者兑付目标价格补贴时与生产者实际种植面积挂钩。
据介绍,试点阶段大豆目标价格每年确定一次,以便根据试点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目标价格在大豆播种前公布,以向农民和市场发出明确信号,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安排农业生产。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实行统一的大豆目标价格。而与目标价格对应的市场价格为采价期内全省大豆平均收购价格,由国家统一监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