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统计暨普查局资料显示,2015年10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6.94,按年升幅进一步收窄至4.16%;主要由住屋租金及外出用膳收费上调所带动。
与2014年10月比较,升幅较显著的为烟酒大类,按年上升34.29%,教育和家居设备及用品大类的价格指数亦分别上升8.96%及6.96%,主要是学费及家佣工资上调所致;另一方面,衣履(-1.89%)及通讯(-0.16%)价格指数则录得跌幅。甲类(107.16)及乙类(105.03)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4.28%及3.06%。
10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42%。车位租金上扬、冬季成衣新上市及家佣工资调升,带动交通、衣履和家居设备及用品的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上升1.72%、1.50%及1.11%。此外,外出用膳收费及蔬菜价格上升,令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的价格指数上升0.27%;而部分零售商调整香烟售价,烟酒价格指数按月下跌3.84%。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43%及0.32%。
至2015年10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4.91%,烟酒(+11.04%)和住屋及燃料(+9.29%)的价格指数升幅较大。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分别上升5.31%及4.10%。
2015年首十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4.73%,其中烟酒和住屋及燃料价格指数分别上升13.16%及8.83%。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录得5.09%及3.84%的升幅。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