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海宁市商务局召开成品油升级保供工作会议,布置全市车用汽柴标准提升保供工作,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及成品油经营企业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根据《浙江省五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车用汽柴油标准升级保供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11月1日起,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等三市先行先试,提前供应国五标准汽油和国四标准柴油;2015年1月日起,全省供应国五标准汽油和国四标准柴油;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提前供应国五标准柴油。会议要求全市所有成品油零售企业都要按期做好油品置换工作,保证油品质量,更新油品标识,确保市场供应。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要充分发挥油品供应主渠道的作用,积极争取资源,确保足额配置,确保符合标准的汽柴油进入市场,确保油品升级后市场不出现断档现象。
全市车用汽柴油提标升级后,市级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指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完善成品油市场监测体系,强化应急宏观调控,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海宁市商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