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美贸易战中,国产太阳能板企业可能将面临35%的重税。美国商务部周二初步裁定,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板获得政府不公平补贴,建议征收最高达35.21%的关税。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这是美方在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已征收高额反倾销、反补贴税的情况下,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试图征收高额税,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今年10月“双反”终裁
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案始于2013年10月,当时美国太阳能电池生产商要求对中国75家相关企业展开“双反”调查。一个月后美国商务部宣布立案。消息传出后,中国光伏企业发表联合声明,表示中国输美产品增长源于市场竞争优势,而非低价倾销或政府补贴,美方行动系歪曲中国产品出口现状,如果官方裁决存在错误,未来不排除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出上诉。
今年3月,美国商务部已初裁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征收2.9%至4.73%的反补贴税。而根据美国商务部昨日发布的声明,建议对从无锡尚德和其他五家公司进口的太阳能板征收35.21%的初步关税,对从天合光能进口的太阳能板征收18.56%的关税,对从其他中国制造商进口的太阳能板征收26.89%的关税。
在相继作出初裁后,美国商务部预定今年10月一并作出“双反”终裁。根据程序,如果美国商务部届时作出肯定性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太阳阳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在今年11月下旬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将要求美国海关对中国输美相关产品征收“双反”关税。
商务部表示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
根据GTM的统计,2013年美国太阳能安装市场总值逾130亿美元,其中约有半数是采用中国制产品。商务部负责人昨日指出,年初美方无视事实及法律依据,适用相互矛盾的原产地规则对中国同一光伏产品再次启动调查并做出高税率初裁裁决,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保护色彩十分明显,势必使中美光伏贸易纠纷再度升级。频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不能解决美光伏产业自身发展问题,希望美方审慎处理此次调查,尽快终止调查程序。中方也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并保留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在此之前,美国商务部曾于2012年裁定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及249.96%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虽然美国对中国太阳能板企业的“双反”结果还未最终确定,但欧盟、美国、印度乃至澳大利亚相继或者计划对中国光伏发起“双反”,使中国光伏的海外市场空间受到了进一步挤压。面对海外市场前所未有的压力,国内厂商则纷纷寻找商机,以求突出重围。如晶科能源就在不久前推出了B2C网站,为民居提供一站式分布式光伏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