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邵生余
应江苏亨通光电股份(600184)有限公司等国内3家企业申请,商务部决定2014年3月19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专家称,这是我国光纤预制棒行业首度对国外出口商进行反倾销调查。
2014年1月22日,亨通光电(600487)和长飞光纤光缆、富通集团代表国内光纤预制棒产业正式向商务部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商务部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立案调查,反倾销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申请调查产品的生产商包括信越化学株式会社、住友电气株式会社等4家日本企业和康宁公司、OFS-费特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美国企业。
亨通光电公司负责光棒事业的马坚强告诉记者,“光棒是制作光纤、光缆的重要基础材料,也是光纤产业链上技术含量最高的环节。从利率分配看,光棒通常占70%左右,而光纤、光缆分别占20%和10%左右,光棒的技术水平对光纤光缆产业起着决定性作用。”据悉,我国光棒的市场需求量占了全球一半以上。由于国外封锁尖端的光棒生产技术,长期以来我国光棒主要依靠进口。2009年开始国内光棒产业逐渐兴起,亨通光电自主开发了光棒生产技术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持续增长的中国市场,对日美光棒生产商产生巨大的吸引力。2010年以来,两国向我国出口的申请调查产品一直占我国同类产品进口量的90%以上,而且绝对量大幅上升,2010年进口1922吨,2013年增长为2508吨,而销售价格却一直低于国内产业同类产品,2013年进口人民币价格每吨105.71万元,而国内同类产品价格为106.14万元,给国内产业带来明显损害。 本案代理人北京博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贺京华表示,申请人初步估算日本倾销幅度为24.6%,美国为25.42%。具体倾销幅度由商务部有关部门具体调查后作出初裁和终裁,相关工作估计会很快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