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批市场未来三年免征“两税”

www.jctrans.com 2012-9-12 12:00:00 南方日报

导读:从明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从明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记者昨天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一则公告获得上述消息。昨天,广州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业界人士均对新政表示欢迎,认为此举将大为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有利于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升级和相关建设。同时,也可能让消费者生活成本降低。

  记者昨天从财政部官网看到一则《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将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该通知表示,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述通知解释,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两税免征对我们经营蔬果批发市场来说,可减轻一些成本压力。”昨天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有关负责人林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去年该公司上缴的税收总共6000万元,其中仅被征收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就有400万元,占缴税总额的约1%。“免征两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来说是利好消息。”

  有消费者认为,税少菜农租金就会少点,菜就会便宜点,老百姓生活成本也能降低。

  “免征两税对经营批发市场的企业来说压力会有所减少,若企业将这些优惠回馈到批发市场里的商户,减轻商户们的经营成本和物流成本,对消费者来说都有好处。”广东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表示。(记者 欧志葵)

本文关键词:农贸市场,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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