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近日发布2010年10月-2011年4月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方案就配额交易与电费结算问题做出详细说明,并要求确保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按时足额到位。
据了解,通知指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10年10月-2011年4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
就配额交易与电费结算问题,通知指出:继续通过配额交易方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调配,不足部分通过2011年5-12月征收的附加资金中预支;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在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的部分,由省级电网负担;高出部分,通过本次电价附加补贴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