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际海事组织航行安全、通信及搜救分委会第四次会议(IMO NCSR 4)在英国伦敦召开,由中国海事局会同中国驻英使馆海事处组织深圳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上海海事局、中国船级社等单位组成的代表团前往参会。会议成功通过了中国代表团提交的有关船载多无线电导航系统性能标准的建议,并将北斗写入海事应用的定位、导航及授时PNT导则内。这是继北斗首个国际船载性能标准获得通过、北斗成为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世界卫星导航系统后,北斗国际海事应用领域取得的重大进展。
此次会议审议了由我国提交的关于实施船载多无线电导航系统说明的提案。提案进一步回应了97次海上安全委员会有关船载兼容性能标准产出的讨论,获得德国、英国、俄罗斯、挪威等国家以及来自国际海运商会、国际海事无线电委员会、国际电工协会等组织的支持。会议通过了修订的船载多无线电导航系统性能标准决议,加入对船载兼容导航系统设备型式认可时,综合使用单系统性能标准的描述。该修订将提交至98次海上安全委员会,生效后将为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北斗兼容GPS/GLONASS设备上船提供型式认可的合法依据,进一步推动北斗船载接收设备的应用及推广。
会议详细审议了“定位、导航、授时PNT数据源及完好性信息海上应用导则”,中国代表团积极参与讨论,成功在PNT导则中加入了体现北斗可作为船舶导航系统基本时空信息源的表述。该决议将提交至98次海上安全委员会批准生效,生效后将为未来综合船舶导航系统应用北斗,作为其基础设备芯片和时空信息源模块取得决议保护,确保北斗基础产品海事应用的国际合法地位,进一步为北斗基础产业链发展及在海事行业融合应用扫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