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交通部近日宣布将与国际海事组织(IMO)同步,自9月8日起实施压载水公约。届时所有国际航线船舶都不得在台湾海域交换或排放未经处理的压载水;且进港后须申报压载水交换或排放纪录。未来台湾也将比照IMO后续强制作为,要求所有国际航线船舶都须加装压载水处理系统,否则最高可处新台币150万元罚款。
据了解,台湾每年进港的国际航线船舶约12000艘次,扣除重复进港的船舶,每年约需登船检查350到400艘。未来只要抽查发现未申报压载水纪录,且曾行经霍乱疫区,台湾航港局就会将其列入高风险船舶加强稽查。
IMO制订压载水公约将于今年9月8日正式在全球实施。虽然台湾并非IMO会员,但位居国际海运重要枢纽,因此台湾交通部决定与IMO同步实施压载水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