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台州市港航管理局获悉,从8月16日开始,台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对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且2016年末证书到期的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资质进行年度核验。核验结束时间为10月31日。
此次核验内容包括:2015年度企业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经营状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现状及变化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修订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据了解,对核验不合格的,港航部门将明确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责令停止危险货物作业,直到整改合格;对在规定期限内不申请年审或年审不再具备资质条件的,自2016年10月31日起,港口管理部门将不再受理其危险货物作业申报。
此次年度核验工作的开展,是为了解决当前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台州市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安全,助推全市港口安全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