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普查工作的总体要求及时间节点,杭州市港航局目前已完成《码头泊位普查表(普查表1)》、《非交通运输部门管理泊位表(普查表2)》、《可视化港口岸线普查表(普查表3)》填表工作(初稿),并已委托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可视化图册上进行标绘。为体现表图一致的要求,市港航局于2016年7月26日组织召开全国港口岸线资源普查工作复核会议。省港航局业务部门到会指导。
会上,港航局就前期完成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点评,并要求局属各单位针对《码头泊位普查表(普查表1)》、《非交通运输部门管理泊位表(普查表2)》(初稿)内容逐一梳理,将本辖区缺少的码头泊位增加并完善;同时,要求根据可视化图册上标绘的普查表1、普查表2、普查表3上已列码头与本辖区码头泊位实际位置逐一对照,将错误位置正确标绘。另外,局属各单位行业办就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及需要明确的事项一一作了交流发言。
本次全国港口岸线资源普查工作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市港航局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全面梳理杭州市港口岸线资源整体情况,为以后的港政管理以及港口岸线电子地图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多且杂,因此港航局在前期工作主要把握以下三点:一是必须明确普查工作的范围,即有证码头、无证码头、水上巴士及客旅停靠码头、规划作业区、有岸线的船厂、有靠泊设施的锚地以及现场踏勘所发现的违建设施码头;二是必须完善普查表的相关信息,普查表1、普查表2、普查表3上的所有信息必须全面而且准确,有遗漏或者不全面的地方需要增加完善;三是必须反映“十三五”港口规划,根据“十三五”规划相关信息,全面梳理普查表3内容,将“十三五”港口规划信息逐一反映在普查表3上。
省港航局就会上各单位提出的问题一一答复,并要求大家根据普查工作的要求及时间节点,切实做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