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起,浙江率先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除军用、体育运动和渔业船舶外,其他所有船舶在控制区内的镇海、北仑、定海等十个港区靠岸停泊期间,应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
然而4月14日,执法人员在对靠泊在马迹山卸船码头的塞浦路斯籍散货船“EKATERINI”(叶卡特琳娜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船未按排放控制区相关规定落实低硫燃油转换措施,在靠岸停泊期间没有使用硫含量≤0.5% m/m的燃油,同时也未采取其他有效替代措施。
执法人员当即按规定对该轮作出警告教育处理,责令该轮立即转换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硫燃油,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海事部门将情况通报该轮所属公司,要求其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和承诺,保证所属船舶在港靠岸停泊期间满足船舶排放控制区要求。目前,叶卡特琳娜轮已按海事部门要求进行了整改。
据悉,“EKATERINI”轮是自4月1日浙江正式启动船舶排放控制区以来,首艘违反该规定的外籍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