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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拟30亿收购舟山港股份85%股权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6-1-27 11:30:00 上海证券报

导读:肩负着“国资国企改革”的重任,同时身处“一带一路”宏观战略的大背景,宁波港(601018)自停牌以来,其整合舟山港的一举一动就备受关注。

  肩负着“国资国企改革”的重任,同时身处“一带一路”宏观战略的大背景,宁波港(601018)自停牌以来,其整合舟山港的一举一动就备受关注。在经历了停牌过程中控制权层面一系列股权架构调整后,宁波港终于今日公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公司将向大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舟港股份85%股权,交易作价约30亿。合并完成后,两港将通过资产、人员、品牌、管理等各个要素的深度整合,不断放大“1+1>2”的整合效应。

  目标:建设世界第一大现代化港口

  方案显示,宁波港此次将以8.16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舟港股份85%的股份,对应发行股份不超过3.7亿股。重组完成后,宁波港对舟港股份的持股比例将由5.9%上升至90.9%。同时,宁波舟山港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75.46%增至76.15%。此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借壳上市。

  目前,舟港股份的直接控股股东为舟山港集团,持有其85%股权。宁波舟山港集团全资持有舟山港集团,正在对其进行吸收合并,目前正在履行工商变更程序。吸并完成后,将由宁波舟山港集团直接持有舟港股份85%股权。

  舟港股份主营业务包括港口装卸仓储、港口配套服务及港口综合物流,当前主要在宁波-舟山港中的舟山港域开展经营。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至11月,舟港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8亿元、9.3亿元、8.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亿元、1.8亿元、1.6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呈现了良好的盈利能力。

  截至2015年11月30日,舟港股份资产总计89.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4亿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预估值为36亿元,增值率约96%,扣减舟港股份于2016年1月派发的现金股利6620.6万元,标的资产舟港股份85%股份的交易作价预计为30亿元。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包括:舟山港系我国重要战略资源中转储备基地,以及舟港股份拥有长三角地区最丰富的建设大型现代化深水码头的深水岸线资源等。

  宁波港于2015年8月4日停牌。当时,本报第一时间独家报道了宁波港此次停牌动因系整合舟山港。在“一带一路”、“国资整合”等宏观战略背景下,此次“宁波舟山港”的整合可谓大势所趋。事实上,尽管经过多年发展,宁波港已是国内龙头大港;而夹在上海港、宁波港两大强港间的舟山港,空间狭小,竞争激烈,其上市愿望一直强烈。然而,宁波港停牌后将“收编”舟山港的计划,却同舟山港的单独上市夙愿并不相同。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重组乃是“由上而下”的统筹安排,旨在规避同区域港口的过度竞争,更好地实施国家战略。重组完成后,新“宁波舟山港”的目标是建设世界第一大现代化港口。

  因此,方案亦显示,虽然舟港股份于2011年7月接受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辅导、2012年12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IPO申请,并于2015年7月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但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29 号)关于省内港口资源整合的相关决策和要求,经舟港股份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舟港股份最终终止了上市进程,并于2015年11月向中国证监会撤回首发申请。

  整合:从两港集团传导到上市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在宁波港停牌之后,其股东层面的更迭变化亦折射出当地政府高效率、大力度推动宁波舟山港整合进程。而随着此次方案的发布,意味着两港的整合从集团层面实质传导到上市公司层面。

  首先,宁波港停牌后,于2015年8月7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即决定组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省海港集团”)。随后,浙江省府制定了宁波港集团和舟山港集团整合为宁波舟山港集团的方案,即通过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实现宁波港集团和舟山港集团控股式合并。具体为:宁波港集团接受由舟山市国资委无偿划转的舟山港集团100%股份,而原本全资持有宁波港集团的宁波市国资委将所持宁波港集团5.53%股份无偿划转至舟山市国资委,由此新的宁波港集团整合组建为宁波舟山港集团。

  9月29日,宁波港公告宣布,公司大股东宁波港集团同舟山港集团完成整合,宁波港集团更名为宁波舟山港集团,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亦由此变更。而此时新的宁波舟山港集团由宁波市国资委和舟山市国资委分别持股94.47%和5.53%。

  两个集团合并后,两市国资委将所持的股权全部划转给省海港集团,实现了宁波舟山港集团向省海港集团的注入。由此,形成了目前宁波港持股格局。截至方案发布,省海港集团通过持有宁波舟山港集团100%股权,间接拥有上市公司75.46%股份,而宁波市国资委、舟山市国资委和浙江省国资委则是省海港集团的持股方,持股比例分别为79.7%、4.67%和15.63%。

  随着上述安排逐一推进,在完成了两港集团的合并以及相应股权梳理后,宁波港同舟山港的整合亦由集团层面传导至上市公司层面,而且,后续的整合亦将持续深入、更为全面。方案称,本次交易将加快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实现两港优势互补,有效挖掘舟山港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不断放大“1+1>2”的整合效应。合并完成后,两港将通过资产、人员、品牌、管理等各个要素的深度整合,加快推进港口综合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港区开发、海事航运服务、口岸监管等五个一体化,从而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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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宁波港,收购,舟山港,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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