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ENVI)批准了修订后的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TS)报告。议会成员同意将航运纳入ETS当中,这给IMO造成压力,迫使其从2021年起实施和ETS具有同等效益的碳排放机制。
如果IMO没有针对碳排放及时采取措施,那么航运板块将从2023年起正式纳入到ETS当中。其中一部分由ETS产生的收入将通过海上气候基金(Maritime Climate Fund)用以改善能源效率,并投资到港口和近海航运的创新技术当中。
ECSA秘书长Patrick Verhoeven表示:“这个计划忽视且破坏了IMO于今年10月底MEPC70大会上达成的实施路线图以促进全球航运碳排放控制的决定。我们对此表示非常失望,但这并不会动摇我们对IMO线路图成功的决心。航运部门必须要进一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并同世界其他地区经济体一起为实现巴黎协议所规定的目标而努力,共同促进航运减排的落实。但这只能在全球背景下发生,任何区域性、并施下不切实际期限的措施都会导致适得其反的结果。欧盟应该参与全球对话,而不是破坏这层关系。”
IMO线路图分为两个阶段,初步战略将在2018年决定,最终计划将在2023年采用,这要根据从2019年开始收集的实际的碳排放数据来确定。
ECSA在一份新闻稿中表示:“IMO的计划完全符合2015年达成的巴黎气候协议。这是一个根据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标准和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的逐步实施合乎逻辑且循序渐进的方案。”
另外,这项计划还遭到了ICS的谴责。
ICS政策和对外关系主管Simon Bennett表示:“来自欧盟单边行动的威胁将不会对IMO成员国航运二氧化碳减排战略带来任何帮助,并且这个举动可能会对其中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贸易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ICS认为,碳排放交易主要针对规模更大的行业,完全不适合主要由运营船舶不到10艘的中小型企业组成的航运业。而且,把航运纳入ETS将导致市场扭曲,并可能同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产生贸易纠纷。此前欧盟有意将航空业纳入ETS的计划就以失败告终。
因此ICS的立场是,如果IMO成员国决定进一步处理碳排放问题,首要解决的是全球燃油税征收问题,而不是碳排放交易。
但在此之前,ICS表示,将与ECSA一起试图说服欧洲议会拒绝环境委员会的报告。
除了ICS,丹麦船东协会(DSA)也警告称,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将航运纳入ETS的计划可能会破坏IMO航运减排的进程。
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的这项报告需要在明年初得到欧洲议会全体议员的投票确认。在此之前IMO成员国和委员会之间将展开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