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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港口被要求提供充足的废物接收设施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6-1-13 10:02:00 远洋航务网

导读:据悉,欧洲船东就2000年通过的港口接收设施(PRF)指令即将修订事宜发表其立场文件,作为对欧洲委员会最近发布“初期影响评价”(Inception Impact Assessment)文件的反应。

  据悉,欧洲船东就2000年通过的港口接收设施(PRF)指令即将修订事宜发表其立场文件,作为对欧洲委员会最近发布“初期影响评价”(Inception Impact Assessment)文件的反应。在该立场文件中,航运业呼吁就处理船舶产生的废物和有害货物残留物事宜配置足够的港口接收设施、更加透明和公平的收费体系以及有效监督和实施机制。

  该PRF指令将MARPOL公约有关要求纳入欧盟法律,阐明目标为通过要求成员国确保港口设施可便以收集这类废物,从而减少海上排放船舶产生的废物和货物残留物。遗憾的是因欧盟港口缺乏足够设施,此义务没有履行,因而促使该委员会修订该指令。

  此外,鉴于一些港口收费不透明且不公平合理,欧洲共同体船东协会(ECSA)提出以下要求:1. 船舶靠挂港口接收设施(PRF)要充足,最好7天24小时运作,包括开发有关设施以涵盖更严格环保定义下的新类型废物,并考虑到这类废物可能会随着技术发展而随时产生;2. 设置合理、协调、功能性收费体系,使其满足最低要求并鼓励船东向岸上提交废物;3. 明确例外和豁免制度:不影响PRF指令目标,对从事定期运输的近海船舶、不定期货船以及具有足够存储容量的所有船舶提供更大灵活性服务;4. 更好地实施MARPOL公约有关有害货物残留物规定,不引入修订的PRF指令中附加要求;5. 通过有效监督和实施检查机制,允许船东停靠港口前报告PRF不足以及收到PRF可用信息的电子系统后适当实施PRF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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